分期收款销售业务的处理
业务说明:
A公司2007.5.1与B公司签订一份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合同规定销售数量为10个,销售总金额为1000元,货款分三次收取,2007.5.30第一次收取300元,2007.6.30第二次300元,2007.7.30第三次400元。又知该批商品的总成本为600元。
1. 货物发出时:
u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600
贷:库存商品 600
2. 第一次确认收入时:
v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351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同时,要按照收入比例确认出库成本
w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600*300/1000)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180
第二次、第三次做相同的会计分录。
操作步骤:
1. 设置“分期收款出库”的出库类型和销售类型,科目设置--对方科目设置中,设置“分期收款出库”出库类型对应的对方科目为“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2. 发出商品时,填制10个商品的销售发货单,金额为1000元,由销售发货单生成销售出库单,对销售出库单正常单据记账后,通过“购销单据制单”生成u凭证。这样的话,库存商品账中已经减少了该存货。
3. 按照合同,第一次收款日,由销售发货单生成销售发票,修改发票数量为3,确认销售收入为300元,对该发票根据实际情况“现结”或者“确认应收账款”,通过客户往来制单中生成v凭证。通过销售明细账中“发货单结算收款勾对表”查询还有多少未开票货物。但这时查询“销售统计表”查询的毛利是该次收入减去所有成本的毛利。
对于w凭证,要在总账中手工填制凭证。
如果确认为应收账款,实际收到款项时,收款结算。
4. 第二次收款日,遵循第一次收款的操作步骤,仍由销售发货单生成销售发票(如果手工填制发票的话,系统反倒会自动又产生销售发货单)。这样,到最后一次确认收入时,毛利应该是正确。
注意:
上述的操作步骤是适合于之前的“企业会计制度”,2007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如何确认收入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如何在软件中实现“分期收款”业务,会另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