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结转-自定义转账
自定义转账企业是用户根据自己企业的情况,对于经常要发生的转账业务,自定义凭证的样式样式和科目的取数公式,然后每月根据自定义的转账设置直接生成相应的凭证。下面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自定义转账的用法。
例一:把制造费用转到生产成本
业务描述:
假定制造费用下有两个明细科目,水电费和折旧费。这两个科目的本月发生数月末要转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中。
操作步骤:
1.期末--转账定义--自定义转账,弹出“自动转账设置”对话框。点击“增加”按钮,录入转账序号和转账说明。
即凭证摘要,可以参照常用摘要
2.击“确定”按钮,弹出定义转账凭证样式窗口,按照填制凭证的习惯,先录入借方分录。
科目“410102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方向“借”(这里的“方向”指的是在新的凭证中的方向);
金额公式本例中由于410102科目的取数是取得对方科目(410501 和410502两个科目)的合计数,所以就可以用JG()函数(取对方科目计算结果函数)。
3.击“增行”按钮,继续输入分录,输入相关科目编码、方向、取数公式。
由于410501和410502科目发生时一般放在借方核算,所以转出的时候要从贷方转出,且取数公式为科目的借方发生数。
注意:
1. 如果在日常业务处理过程中,出现了制造费用的贷方发生数,则在进行自定义转账设置时,上述设置应修改为:
2. 在自定义转账中,不要求转出科目和转入科目的辅助核算一致。(即允许有的科目设置辅助核算,有的科目可以不设置辅助核算,并且即使都设置了辅助核算,也可以采用不同的辅助核算);
3. 如果转出科目设置了辅助核算,假定设置了项目辅助核算,如只转出某一项目的金额,则在定义分录的时候,在项目辅助核算栏录入某一项目,或者在公式定义中,录入某一个项目,选择“按默认值取数”,如图2-11所示;
如果要转出所有该科目下所有项目的金额,则不用选择具体的项目,在公式定义中选择“按科目(辅助项)总数取数”。
4. 如果转账科目设置了辅助核算,并且要用结果函数(JG())或者差额函数(CE()),则辅助项内容不允许为空。
例二:月末按照比例计提城建税
业务描述:
内资企业月末要根据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的合计,一般按照7%的比例计提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生成的凭证样式为: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5402)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17108)
设置如下图所示:
公式可以手工录入,也可以使用公式向导。
注意:
1. 输入完“FS(217101,月,贷)+FS(217103,月,贷)+FS(217104,月,贷)”,要把其用小括弧括起来,手工输入0.07,或者用公式向导中的“常数”函数输入0.07。
2. 这里的7%必须写成0.07,不能写成7%,否则会报出“金额公式不合法:词法或语法错误。”
总结:这里仅举两个例子作为说明。实际业务中,还有其它业务也是可以通过先进行自定义转账设置,然后再生成转账凭证实现。要根据软件提供的公式函数,对业务设置做到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