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设置-已经使用的科目增加明细科目
在软件操作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对已经使用的科目,要求增加其明细科目的问题。科目已经使用,有两种情形:
1、该科目没有期初余额或本期发生数,但在月末转账定义中使用。
2、该科目已经有期初余额或本期发生数。
下面分别就这两种情形的处理方法,分别进行介绍。
情形1:
该科目没有期初余额或本期发生数,但在月末转账定义中使用。
业务举例:
已经设置过“期间损益结转”后,再增加损益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的明细科目就会出现如下提示:
处理方法为:
1. 在这个提示界面,点击“否”;
2. 进入期间损益结转设置界面,删除“本年利润”科目,点击【确定】按钮。
3. 增加相应的明细科目后,重新进行期间损益结转设置。
情形2:
该科目已经有期初余额或本期发生数。系统会把一级科目的数据和属性全部转移到增加的第一个明细科目中。
业务举例:
损益类科目“补贴收入”已经本期贷方发生10元钱,并且已经进行期间损益结转设置。现在增加其明细科目“补贴收入--税费返还”。
处理方法:
1. 在会计科目档案中,点击“增加”按钮,增加明细科目,系统如下提示:
2. 点击“是”,再点击新增科目界面上的“下一步”,提示:
3. 点击“是”,即可完成该操作。
a. 凭证上科目会自动替换,如图2-1所示;
图2-1 凭证上的科目自动替换
b.其数据会自动转移到第一个明细科目上,如图2-2所示。
图2-2 科目数据自动转移到新增明细科目上
c.期间损益结转定义中已经修改为补贴收入--税费返还”,如图2-3所示。
图2-3 期间损益结转设置中自动替换
注意:
1. 对已经使用的科目新增明细科目时,要求必须退出其他模块的操作,并且总账模块也不能有互斥操作。如果在软件操作的过程中,新增明细科目时,最后提示:
这时需要重新登录,重复上述增加明细科目的操作步骤。
2. 如果原来一级科目下的10元是由两个以上的内容组成,则还要作调整凭证。如原来的10元包含“税费返还”6元,“其它”4元。现在10元全部放在了“税费返还”明细科目上,则要调出4元给“其它”。新增“其它”明细科目,调整凭证为
借:补贴收入--税费返还 4
贷:补贴收入--其它 4
3. 对于第二个新增的损益类科目的明细科目,必须到“期间损益结转设置”中,对该科目进行设置,才能在期间损益结转的时候,结转这个科目的数据。如注意事项(2)中新增的“补贴收入---其它”。如图2-4所示。
图2-4 新增的明细科目没有进行期间损益结转设置
在“520302 其它”后对应的“损益科目编码”处录入“3131”,点击【确定】按钮。
(注:在新企业会计科目制度下,“本年利润”的科目编码是3131,所以这里录入3131;如果在建账的时候,选择的是别的行业性质,则要录入该行业性质下“本年利润”的科目编码。)
已经使用的科目设置辅助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