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如何增加项目大类?

作者:电大《会计电算化》代做  浏览量:1343  

如何增加项目大类?

n 用鼠标单击〖增加〗,屏幕显示增加项目大类向导一,可输入“项目大类名称”。

?如果是针对您单位所需的项目核算,则您可选择“普通项目”并输入项目大类名称

?如果您使用了本公司的存货核算系统,您可以在这里选择存货系统中已定义好的存货目录作为项目目录,方法是用鼠标点“使用存货项目目录作为项目”,再按〖完成〗按钮即可。系统可自动将存货分类设置为项目分类,并将存货目录设置为项目目录。

?如果您需要UFO中出现金流量表,使用UFO中现金流量表的取数函数,则您可在项目大类中指定某一项目大类为“现金流量表项目”,同时,您可在科目定义中指定哪些科目是要进行现金流量核算的科目,指定后,则在制单时,可指定每笔分录对应的现金流量项目。

注意:

l 现金流量项目大类辅助核算应在指定科目中进行指定。

n 项目模板中预置小企业的现金流量项目:在预置现金流量项目时,提供选择:原现金流量项目、一般企业(新准则)、证券(新准则)、保险(新准则)、商业银行(新准则)、小企业;

?增加项目大类,在选择[现金流量项目]时,提供选择“原现金流量项目、一般企业(新准则)、证券(新准则)、保险(新准则)、商业银行(新准则)、小企业”,只能单选;并且一个账套只能预置一个现金流量项目大类,如预置“证券(新准则)”后,不能再预置“保险(新准则)”;

?增加项目大类,在选择[现金流量项目]时,原“下一步”按钮切换为“完成”;

?点击“完成”时,直接将选择的现金流量项目预置到账套中,并提示“预置完毕”;

?现金流量项目预置的内容:

?项目大类名称仍为[现金流量项目];

?定义的项目级次与以前版本的现金流量项目一致:2-2-2-2;

?定义的项目栏目与以前版本的现金流量项目一致: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是否结算、所属分类码、方向;

?定义的项目分类与以前版本的现金流量项目一致,包括分类编码、分类名称;

n 若未使用存货系统的存货目录,点〖下一步〗按钮显示增加项目大类向导二,可定义项目分类的级次。级次最多可定义8级,代码总长不能超过22位,每一级代码最多可定义9位。

n 点〖下一步〗按钮显示增加项目大类向导三,可定义项目栏目结构。用鼠标单击增加按钮,即可定义栏目名称,数据类型等;用鼠标单击删除按钮,则删除当前光标所在的记录行;可以直接在表格中进行修改。

注意:

l 已输入数据的栏目最好不要删除,否则这些栏目的数据将无法再查到。

l 系统默认四个栏目,即项目编号、核算名称、是否结算、所属分类码,用户可以将核算名称改为用户所需的名称,如产品名称、工程名称等。

n 用鼠标单击〖完成〗,您就已定义好一个项目大类了。

用户通过本功能可设定您的单位需进行哪几类项目核算,系统允许同一单位可进行几个大类的项目核算,比如某单位将其第一类项目设为投资项目核算,第二类项目设为在建工程核算等等,而每一种类项目核算的内容可不同,如:投资项目核算同在建工程核算的内容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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