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管理-常用凭证_

作者:电大《会计电算化》代做  浏览量:1102  
常用凭证

在单位里,会计业务都有其规范性,因而在日常填制凭证的过程中,经常会有许多凭证完全相同或部分相同,如果将这些常用的凭证存储起来,在填制会计凭证时可随时调用,必将大大提高业务处理的效率。确切地说,“常用凭证”提供的是常用会计凭证的模板,在调用常用凭证后,仍可做修改,使其符合当时会计业务需要。

如何定义常用凭证?
单击系统主菜单中【凭证】下的【常用凭证】,即进入本功能。
按工具栏中的〖增加〗,可录入常用凭证的主要信息:编号、说明、数量,凭证类别。编号是调用常用凭证的依据。按〖删除〗按钮即删除当前行的常用凭证。按〖详细〗按钮或按[F8]键可对常用凭证的凭证分录内容进行定义。点击【辅助】按钮,弹出辅助核算修改界面。

l 编号和凭证类别必须输入。编号不能重复。

l 不能只定义凭证主要信息,却不定义凭证分录内容。

l 当科目选择为数量核算时,常用凭证录入界面的“数量”可以双击输入,非数量核算科目,此栏目不可以输入。

如何定义常用凭证的凭证分录?

制单时如何调用常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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