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增加凭证对应两个对方科目
业务说明:
如新购置一固定资产,原值10000元,其中银行存款支付6000元,其余4000元作为应付账款。这样,生成的凭证为
借:固定资产 1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应付账款 4000
软件中,新增固定资产只能对应一个对方科目,所以只能先把10000元对应到“银行存款”或者“应付账款”两个科目中的一个,然后再在总账中作调整分录。
如先由固定资产模块中“批量制单”生成凭证
借:固定资产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再在总账中作调整凭证为
借:银行存款 -4000
贷:应付账款 4000
引申:
如果总账、固定资产与业务通一起启用,则“应付账款”科目设置为供应商往来辅助核算的,受控于“应付”系统,则在固定资产模块生成凭证时不允许使用“应付账款”科目。如果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没有付款的情况下,要通过“应付帐款”科目核算,则只能在应付账款下设两个明细科目,一个受控,核算采购模块生成的凭证;一个不受控,核算固定资产模块生成的凭证。
把总帐中“212101 采购业务”科目与采购模块中的供应商往来帐表核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