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账下按照季度计提折旧

作者:电大《会计电算化》代做  浏览量:1641  

手工账下按照季度计提折旧

手工账下,有些企业为了减少工作量,会一个季度计提一次折旧,生成一张凭证。这就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启用固定资产模块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如何实施?二是在软件中能不能一个季度计提一次折旧,生成一张凭证?

 

实施时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对于这种情况,在给客户实施时建议如下三种方法:
1.启用月份选择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份,如1,4,7,10。比如3月份购买的软件,1-3月份的折旧已经在手工账下计提了,那么直接4月份启用固定资产模块即可,然后按照1个月1个月直接计提就可以了。
2.如果不小心3月份启用了固定资产模块,录入原始卡片上的累计折旧数据为上年末的数据+1、2的折旧(手工计算)。3月份通过“固定资产”模块计提折旧。凭证仍是手工在总账中录入,金额为3个月的折旧额。
3.三月份启用固定资产,录入原始卡片上的累计折旧数据为上年末的数据。本月计提完折旧后,重新进入折旧清单,在折旧清单菜单栏中按ctrl+alt+g,出现“修改”菜单。然后把本月的折旧额修改为本季度的折旧额。固定资产模块生成折旧凭证。

 

软件能否实现一个季度计提一次折旧

按照会计制度,应该是每个月都要计提折旧的,所以软件不支持一个季度计提一次折旧。但可以一个季度汇总生成一张计提折旧的凭证。
1.在进行固定资产模块系统初始化的时候,选项中“折旧汇总分配周期”可以选择“3个月”

固定资产模块系统初始化

 

2.如果系统初始化已经完成,则可以从固定资产模块--设置--选项--折旧信息--选择折旧汇总分配周期为3个月。
注意:
1、如果是新启用的账套,并且选择3个月为一个折旧汇总分配周期,则每个季度末的月份为“下次折旧分配月份”。例如1月份或2月份启用,则“下次折旧分配月份”为3月份;如6月份启用,则“下次折旧分配月份”为6月份。
2、如果选择3个月为一个折旧汇总分配周期,则不在折旧分配    月份的话,不能生成计提折旧的凭证。具体又分两种情况:
(1)假如:1月份启用的话,1月份和2月份计提完折旧后,不会弹出“折旧分配表”,在批量制单中也不会显示“计提折旧”的记录。在“处理”菜单下点击“折旧分配表”,提示:

固定资产试用版

 

(2)假如:6月份启用的话,7月份和8月份计提完折旧后,不会弹出“折旧分配表”,在批量制单中也不会显示“计提折旧”的记录。在“处理”菜单下点击“折旧分配表”,显示6月份的折旧信息:点击“凭证”按钮,连查6月份计提折旧的凭证。

折旧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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