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学期
开放教育纳税基础与实务课程综合性作业考核方案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经管教学部 夏惠
一、考核对象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注册学习本课程的所有学员。
二、考核目标
引导学生按照教学要求和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达到掌握知识、提高能力的目标,提高学生利用所学税收专业知识分析当前税收热点问题,解决企业或个人税收核算或税收筹划问题的能力。
三、考核依据
本课程考核方案是依据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纳税基础与实务教学大纲》、文字教材《企业纳税实务》(夏惠、张莹主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13年9月第1版)制定的。本考核方案是综合性作业考核的基本依据。
四、考核方式及计分方法
本课程考核采用综合性作业形式,成绩评定分优、良、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次。综合性作业成绩占课程成绩的100%,省校不再组织期末考试。
五、使用时间
本考核方案使用时间为2015年春季学期。
六、完成作业的要求
1.作业提交方式
进入湖南电大网络化考试平台上传作业。(网址:http://pt.hnrtu.com)
2.作业提交时间
2015年7月12日之前。
3.作业指导
各教学点应聘请专业教师对学生进行集体指导。
4.作业内容
选题应在课程范围之内,有一定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观点新颖、明确,材料详实、有力,结构完整、严谨,语言通顺。要求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内容齐全。引用参考材料应注明资料来源。
5.字数
不少于1500字,不超过2500字。
6.格式
大标题小3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五号宋体,一级、二级标题五号宋体加粗,全文为单倍行距。
7.评分标准
主要从选题、内容、字数、格式等四方面评定成绩。评分细则如下表: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选题 |
选题在课程规定范围内,问题有针对性,有实际意义与新意,计16-20分;选题在课程规定范围内,问题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意义,计10-15分;选题与纳税基础与实务课程无关的,全文计0分。 |
20 |
内容 |
观点正确、明确,结构完整,层次清晰,内容充实,逻辑严密、数据案例翔实,分析深入,行文流畅计50—60分;观点、结构、层次、逻辑、论证、行文等有1-2项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计36-50分;有3-4项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计20-35分。内容抄袭或相互雷同,全文计0分。 |
60 |
字数 |
字数在1500—2500字之间,计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格式 |
格式规范,计8-10分;格式欠规范,计4-7分;格式极不规范,计0-3分。 |
10 |
备注 |
全文计0分的三种情况是:选题与纳税基础与实务课程无关的、文章80%以上内容抄袭的、作业雷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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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8.参考选题
(1)税收核算类
中小企业××税金核算实例分析
××业务的税收核算实例分析
(2)税收征管类
对新一轮××税调整的思考
××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税收的影响
(3)税收筹划类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
企业在××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过程主要包括:企业开办、投资、筹资、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