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电大关于汉语言文学本科教学实习和毕业论文具体要求
毕业论文
一、毕业论文应该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二、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而不应脱离汉语言文学专业范围。
三、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 材料充实 结构合理 层次清楚 语言通顺 格式规范。
四、毕业论文的体裁应为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工作总结或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提出。
五、毕业论文的内容容量应与所给予的时间及学分相适应,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
六、毕业论文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顺序应为:封面=>开题报告=>目录=>正文=>注释=>参考文献)
七、毕业论文应包括:目录、提纲、论文摘要、关键词 正文、引用参考文献资料目录。对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论文中必须注明引用著作的书名或论文名、作者、出版单位(或期刊名)及出版时间、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注意:论文中必须要有注释,如没有注释,论文将视为不合格)。毕业论文字号:宋体五号字。
八、毕业论文的评分标准分为:优秀 良好 中 及格 不及格五等.及格以上者,给予学分.
九、指导教师必须给出6次专业指导记录。
黔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5年9月2日